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改善农产品的生产条件。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