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