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在农村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振兴农村经济。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