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第十七条 推广农业技术应当制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当列入国家和地方有关科技发展的计划,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 第十八条 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把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也可以由该农业科研单位、该学校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 第十九条 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二十条 农业劳动者根据自愿的原则应用农业技术。 第二十一条 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组织农业劳动者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他们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推广农业技术,除本条第二款另有规定外,实行无偿服务。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