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 第五章 抚恤优待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 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抚恤优待 第四十九条 国家实行军人残疾抚恤制度。 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并颁发证件,享受残疾抚恤金和其他待遇,符合规定条件的以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