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2012年) 第四章 退役医疗保险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2012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退役医疗保险 第二十一条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国家补助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军人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