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年)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 第十二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样式设置标志牌。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