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14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14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国防科技工业重要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试验、存储等设施的保护,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和设施目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