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09年) 第六章 管理职责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09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管理职责 第二十四条 各级军事机关应当严格履行保护军事设施的职责,教育军人爱护军事设施,保守军事设施秘密,建立健全保护军事设施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解决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