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的名录及权限。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