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第四章 轮机值班 第四节 交接班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第七十条 第四章 轮机值班 第四节 交接班 第七十条 航行中轮机交接班应当交接清楚下列事项: 驾驶台和轮机长的指令; 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 本班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下一班应当继续完成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