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第三章 驾驶值班 第四节 停泊(系泊、锚泊)值班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驾驶值班 第四节 停泊(系泊、锚泊)值班 第三十四条 锚泊中,驾驶值班船员应当了解潮汐、水流、水深、底质、气象及周围环境等情况;并应当保持正规了望,注意下列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是否走锚; 周围锚泊船及附近航行船舶动态; 风、浪、流、水位及潮汐的变化情况; 本船货物和旅客的状态; 并靠船舶的系缆及其他安全设施状况。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