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锚泊中,驾驶值班船员应当了解潮汐、水流、水深、底质、气象及周围环境等情况;并应当保持正规了望,注意下列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是否走锚;

周围锚泊船及附近航行船舶动态;

风、浪、流、水位及潮汐的变化情况;

本船货物和旅客的状态;

并靠船舶的系缆及其他安全设施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