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九条 船舶停泊时应当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确保满足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需要。其中,1000总吨及以上货船和300总吨及以上客船停泊时应当留有一个航行班的驾驶和轮机人员值班。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