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年) 第十章 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年) 第五十九条 第十章 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 第五十九条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国家另行发给定期抚恤金。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