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09年) 第九章 战时兵员动员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09年) 第四十七条 第九章 战时兵员动员 第四十七条 为了对付敌人的突然袭击,抵抗侵略,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军事机关,在平时必须做好战时兵员动员的准备工作。 第九章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