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09年) 第八章 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学生的军事训练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09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八章 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学生的军事训练 第四十五条 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配备军事教员,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