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公路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公路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公路事业。 第九条 各级公路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依据公路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公路管理工作。 第十条 各级公路主管部门和其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下列各项管理职责: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