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在公路大中型桥梁和渡口上下游各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不得:
采挖砂石、淘金开矿、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烧荒、刷坡、爆破、取土、伐木或者进行其他类似作业。
倾倒垃圾、污物,堆放或者倒运货物,停泊船只、排筏或者进行其他类似活动。
有任何妨碍公路桥梁、渡口、隧道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采挖砂石、淘金开矿、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烧荒、刷坡、爆破、取土、伐木或者进行其他类似作业。
倾倒垃圾、污物,堆放或者倒运货物,停泊船只、排筏或者进行其他类似活动。
有任何妨碍公路桥梁、渡口、隧道安全和畅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