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9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