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2011年)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201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出境入境检查 第十四条 中国公民应当从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出境、入境,向边防检查站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