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2009年) 第五章 处罚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2009年) 第十六条 第五章 处罚 第十六条 执行本法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