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七十一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被引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19)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