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 第八章 登记程序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 第五十八条 第八章 登记程序 第五十八条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公告由公司登记机关发布。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