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