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 第一百零二条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一百零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制作股东名册并置备于公司。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各股东所认购的股份种类及股份数; 发行纸面形式的股票的,股票的编号;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一百零一条 目录 第一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