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