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一百九十七条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第一百九十六条 目录 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