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一百九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