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第一百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