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