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