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七章 公司合并、分立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七章 公司合并、分立 第一百八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百八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