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五章 公司债券 第一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一百六十七条 第五章 公司债券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