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 第一百三十八条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新股种类及数额; 新股发行价格; 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