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 第十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