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 第一百三十条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三十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