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