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年)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年) 第七十条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七十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