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 第七十九条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