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 第六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六章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