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