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 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