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依法被宣告破产。

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