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 第二十条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秘书处和有关的代表团应当为少数民族代表准备必要的翻译。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