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2021年) 第三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 常务委员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由委员长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