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年)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六条 依法需要报经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由制定机关报送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提出报告。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