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09年)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09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三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