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09年) 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0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二十七条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