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 第十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第五十六条 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 对补选产生的代表,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十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第五十六条 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 对补选产生的代表,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