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82年) 第八章 选举程序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82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八章 选举程序 第三十五条 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事先须经选举委员会认可。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